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潍坊亚星化学热电锅炉地块水文地质勘察
2.项目履行地点:山东省潍坊市
3.项目履行期限:2022年9月15日前完成。
4.项目限价:本项目限价25万元。
5.工作成果:外业结束后出具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6.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起算)每年均承担过污染场地专项水文地质勘察项目,且要求最低有1个项目已通过项目评审。
三、项目需求
7.项目地块概况:本项目地块原为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热电锅炉场区,根据污染地块相关调查导则要求,本地块需首先开展水文地质勘察工作,在此基础上,优化污染地块调查采样布点方案。
8.勘察目的及任务:
在满足勘察技术规范的要求基础上,包括但不限于:
8.1地质勘察报告(调查阶段)
(1)区域水文地质信息,包括区域水文地质图和区域地下水流向图;
(2)调查地块内水文地质条件,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勘探点平面布置图(标注勘探点位编号、地块边界)、工程地质剖面图、钻孔柱状图等,上述资料相应签名除应手写签名;
(3)探明调查地块内含水层分布情况,各含水层的土工参数等;
(4)勘探深度需明确到含水层下面的粉质粘土层。
(5)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流向图(需标明地块边界),地下水流向图中注明勘探点位位置,井深、标高、埋深。
8.2水文地质(含岩土工程)勘察调查相关工作内容(风险评估阶段)
(1)根据当地清洁土壤中污染浓度确定场地的土壤环境背景值;
(2)查明场地地层结构、含水层分布、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及水位动态特征等;
(3)查明场地污染源特征与分布,岩土及地下水中污染物种类、浓度及分布;
(4)提供满足场地环境评价、污染管控和修复设计所需的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参数,以及污染物运移参数。
(5)分析污染场地环境岩土工程相关问题,并提出防治建议;
(6)每个污染区域均需采集地块特征参数;
(7)对于污染地块的敏感受体参数进行收集统计;
(8)每个污染区域均需收集与检测分析水文地质(非工程地质勘探)情况。
8.3水文地质(含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内容包括:
(1)项目概况;
(2)勘察目的、任务和要求、依据的技术标准;
(3)勘察方案、工作量、勘察方法和程序;
(4)场地地形、地貌、水文、气象概况;
(5)场地利用与污染历史;
(6)场地地层、岩土性质及分布、岩土物理力学性质;
(7)地下水埋藏、分布、水位与渗流场特征,水文地质参数;
(8)场地污染源特征;场地土壤与地下水中污染物类型、浓度及空间分布;污染物运移路径、运移规律;
(9)污染场地环境评价和岩土工程评价:场地土体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评价,可能影响风险管控与修复设计、工程施工的环境岩土问题预测分析与预防建议。
9.勘察工作量
(1)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32/TJ208-2016)初步勘察要求,布置潜水勘察孔9个、承压水勘探孔3个,钻探深度初定20-30m(钻至微承压水含水层下的弱透水层),全程连续取芯。钻孔深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受托方与委托方共同确定,原则上不穿透关注含水层位下伏弱透水层底板。各钻孔变层采样,每一主要土层取样数量至少3件,厚度大于5m时每层不少于2件,进行颗粒级配、比重、天然含水率、天然密度、垂直及水平渗透系数等室内土工试验,取样间隔需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32/TJ208-2016)、《江苏省污染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标准》等的要求。
(2)机钻孔位置设置水文地质勘察井,在潜水、微承压含水层开筛,具体开筛位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受托方与委托方共同确定。
(3)开展水文地质试验,其中潜水完整井抽水试验2组、微承压水完整井抽水试验2组,渗水试验3组。
(4)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等(包括区域水文地质图和区域地下水流向图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出具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10.工作注意事项
(1)勘察过程严格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32/TJ208-2016)等相关规范要求。
(2)勘察成果采用2000中国大地坐标系(CGCS2000)。
(3)根据勘探深度,确定钻探设备,全程连续取芯。
(4)现场配备技术负责人,并安排专职技术人员负责钻探现场编录工作、现场作业拍照等工作。勘察过程需配合检测分析单位进行土壤及地下水样品采集,并严格按照招标单位技术要求开展。
(5)地块涉及污染土壤及地下水,需在进场采样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防护、事故应急处置、二次污染防治等培训,配备安全防护相应装备,购置人身意外保险。
(6)全权负责现场采样人员人身安全、仪器设备运行安全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各勘察孔钻探前,须联系相关管理部门摸清地块水、电、燃气、光缆等管线分布并进行试挖试钻,确保勘察安全。出现破坏管线等情况,相关责任由勘察单位承担。
(7)各钻孔钻探前必须按要求清洗钻具,避免交叉污染(上部污染物不能进入下部含水层)。勘察单位负责收集、处置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固体废弃物等,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8)参照重点行业企业详查要求,做好现场钻探作业记录、二次污染防治、影像记录等工作。按照招标单位要求整理钻探过程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记录单纸质版及扫描件、钻探信息Excel表格等)、现场照片等,并及时提交招标单位。要求现场记录完整规范、字迹工整,无遗漏。
(9)自招标单位提出要求的时间之日起,三日内进场,勘察过程中,勘察单位应无条件服从招标单位现场安排。
(10)成果要求:所需成果由招标单位提供详细资料清单,投标单位除提供纸质版文件外,需按照招标单位要求对关键信息进行电子化或提供绘图原始文件。
(11)协助招标单位优化勘察方案,解决现场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参加本项目相关的评审会、咨询会、讨论会等,并对提出的钻探、土工试验、水文地质试验等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12)进场人员需满足当地防疫相关规定,如有必要,需提供进场前2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四、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2日
联系人:金宇东
电话:025-84391580
方式:本项目采用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报名电子邮箱:27742331@qq.com,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于规定时间内将《投标函》(见附件)、营业执照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27742331@qq.com。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注意事项:有关本次招标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官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五、评标标准
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综合评分拟定成交供应商。
评分标准
项目 | 评价细则 | |
价格部分 (20分) | 价格分 (2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人评审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20(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备注: (1)投标单位需提供详细的采样单价及项目总价。 (2)招标文件未列明,而勘察单位认为必需的费用也应列入报价。勘察单位须充分考虑项目难度,在报价中应包含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
商务部分(20分) | 投标人资质(10分) | 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不具备的不得分。 |
投标人业绩(10分) | 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起算)每年均承担过污染场地专项水文地质勘察项目,且要求最低有1个项目已通过项目评审,无相关业绩的不得分。 | |
技术部分(60分) | 项目实施方案 (20分) | 针对性强,详实,具体,可操作性强得15-20分;针对性较强,比较详实、具体,可操作性较强得10-15分;针对性一般,不够详实、具体,可操作性一般5-10分;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质量控制措施(10分)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详实,可操作性强得7-10分;能够满足招标要求,内容比较详实,可操作性较强得4-6分;基本满足招标要求,内容不够详实,可操作性一般得0-3分。 | |
服务保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10分) | 服务保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根根据各投标人的服务保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进行综合评定。优秀得7-10分;良好得4-6分;一般得0-3分。 | |
设备、仪器投入(10分) | 针对本项目投入的设备、仪器的齐全性、先进性,优秀的得7-10分;良好的得4-6分;一般的得0-3分。 | |
人员配备(10分) | 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合理,相关人员培训、上岗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优秀的得7-10分;良好的得4-6分;一般的得0-3分。 |
11.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法人授权委托书
(9)报价一览表,需明确单价,否则报价无效
(10)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起算)承担的污染场地专项水文勘察项目相关证明文件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投标文件要求纸质文件一式 3份( 1 份正本、 2份副本)。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开启
本项目采取现场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2022年9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钟灵街50号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公共检测评价鉴定技术中心205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金宇东
电话:025-84391580